德州出台意见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推进“六个统筹”构建全市大救助体系

6月1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全面建立社会大救助体系,我市出台《关于建立社会大救助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整合现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大救助政策制度体系,实现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确保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

整合政策全方位融合式救助

《意见》提出,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整合。全面梳理现有的低保、医疗、教育、临时救助等10大类24项救助政策,清理规范地方自主实施的救助制度和救助项目。

推进社会救助政策融合。建立统一的救助人员大数据库和工作网络平台。对可以享受多渠道救助的贫困群众,实施全方位融合式救助,从多方面进行脱贫帮扶。

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坚持“先保险、后救助、再福利”的原则,做好社会救助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信息统计、事先报告和备案管理制度,确保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救助良性互动。

构建四级网络衔接互通工作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市、县(市、区)建立专门工作机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社会大救助的统筹衔接、运行保障等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

落实社会大救助工作力量。辖区人口5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编制专职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5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编制不少于5人;每个乡镇(街道)增设3个社会工作岗位,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员由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村(居)明确1名村(居)委员会成员兼任村(居)民政助理员,根据服务对象数量聘用1名至2名民政协理员。上述人员,同时承担大救助相关工作。

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标准的贫困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建设信息平台事项网上办理

开发建设德州市社会大救助服务信息网,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运行。

建设市级社会大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困难群众大数据库和社会救助对象等级评定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事项网上办理的工作机制,实现各类社会救助数据在线查询、救助业务在线审批、救助资金在线管理。

此外,完善社会大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形成动态化管理的社会大救助对象“大数据库”。建立社会大救助呼叫平台,与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开通线上救助服务窗口,实现“多线受理、一门反馈”。

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加强救助政策与脱贫攻坚政策的统筹衔接。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始终高于省定扶贫线。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继续保留低保待遇3个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高龄失能老年人、农村低保、重度残疾人实行低偿或无偿集中托养服务。全面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保障制度。

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水平,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逐步延伸将低收入家庭纳入综合救助范畴。有效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衔接协同,注重加强民政兜底保障政策与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分红等政策的联动配合,综合解决脱贫工作。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汤锦瑶通讯员马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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