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8部门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落实不力一票否决

5月16日,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德州市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 施策”原则,整治任务包括学校周边地区“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帮教,对校园周边商店的检查力度和对网吧、电子游戏厅、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的取缔等。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3个阶段——

▎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

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和责任,明确措施和要求,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6月至11月为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前期排查出的主城区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情况,“按照属地 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清单式集中整治,彻底根除安全隐患。各县市区也要依照主城区标准,全面提升校园内部防范水平和联动能力;

▎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

强化对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将其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方案要求,整治行动要建立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有关部门要对学校及周边治安情 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真正解决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各级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对校园安全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督促其分析原因、找准症结,限期进行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导致校园安全案(事)件发生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依法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曹清 通讯员|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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