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联手变更居住地 让社区服刑人员回家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通讯员张芹)

禹城籍梁某在吉林省犯非法经营罪,被收入当地社区改造。然而,近日梁某的妻子生病,无法照顾正在上学的孩子,一家人十分渴望他能回到身边。为此,吉林、德州两地联手为其变更居住地,让他就近接受改造,方便在改造期间照顾家庭。

2018年,梁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吉林省铁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期间在铁东区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近期,因孩子上学和家庭原因,梁某向当地司法局申请变更居住地至禹城市接受社区矫正。

接到铁东区司法局的委托函后,禹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立即与其所在村委会联系,安排对其进行调查评估。实地走访了村委会负责人、父母、邻居得知,梁某的孩子正在上学,妻子身体不好,一人难以挑起照顾孩子和挣钱养家的重担,而且梁某在吉林改造期间,经营的生意也不景气,生活较为困难。邻居们表示,其变更居住地至禹城接受社区矫正不会有不良影响。

综合各方因素,同意梁某变更居住地至禹城管理。回归家庭的梁某十分激动,向司法局工作人员连连道谢:“感谢两地司法局的帮助,能让我回到家人身边,今后我一定全力配合改造。”

近年来,禹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因人施矫,先后为10余名服刑人员办理了居住地变更手续,极大方便了服刑人员的生活与工作,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的质量。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