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始申报 | 我市可申报5家

日前,山东省2019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开始,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设区的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可以申请认定。我市可申报5家。


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2.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

3.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

4.重视博士后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区域性单位申报基地,必须能组织辖区内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申请设立基地分站,申请设立基地分站单位的条件可略低于本条前三项的要求。


具备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申请设立基地:


1.建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

5.获得省级及以上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8.能够充分体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乡村企业。


据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工作平台,经认定可以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代为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实践活动。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基地的主要职责是发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人才技术优势,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重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基地建设坚持统筹规划、服务发展、统一管理、稳步推进的原则。


自2011年以来,经省人社厅批准,我市已设立德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奥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报名可垂询市人社局专技处,电话:0534-2687187。

记者|王志冕 通讯员|韩吉强 牟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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