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刚“满月”就上高速 发生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良玉通讯员王雪摄影报道)

4月10日下午4时许,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京台高速济南方向338公里处,一辆灰色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严重变形无人员受伤。原来,男子驾照刚过“满月”,独自驾车上高速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驾驶员瘫坐在地上。当问及事故发生情况时,该男子一直支支吾吾说不出。见此状况,民警拍照取证后将其带回大队事故科进行处理。“当时我看到前面有一辆车刹车,而我的车离得又特别近,眼看就要撞上了,情急之下我打方向、踩刹车,随后就听见哐铛的声音,车就开始转圈了……”男子回忆起当时的一幕仍心有余悸。

办案民警查看驾驶员张某驾驶证上的信息发现,到当天为止其“持证上岗”刚好一个月。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证不满一年属于实习期,实习期上高速应有持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

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修车费和撞歪护栏的高速路产损失费需其承担。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驾车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元不计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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