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群众:
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烧纸、点蜡烛、燃放鞭炮活动频繁,加之春季风干物燥,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全市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一、祭祀过程中,请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二、祭扫点蜡烛、焚香、烧纸,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防止引发火灾。
三、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蜡烛、焚香、烧纸;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四、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蜡烛、焚香、烧纸。
五、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六、倡导文明祭祀,提倡用鲜花、植树、种草和祭文、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网上祭祀等生态环保的祭扫方式缅怀亲人。
七、严禁燃放孔明灯。
德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