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开车的朋友都有这样的共识:夜间在市区行车时,对面来车开着远光,让人感觉非常讨厌,而且这样开车不自觉的驾驶员大有人在。近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开出今年首张“涉灯”罚单,女司机因此受到了100元罚款、驾驶证扣1分的处罚。
近日,该大队组织民警在市区湖滨北路进行违法行为夜间查处行动中。路面微弱的灯光下,一辆白色大众轿车远远地开着远光灯行驶过来,随后民警将其拦停进行检查。“城区行驶不允许使用远光灯,因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可以对你进行处罚。”面对民警,女性驾驶员承认了自己确实开了远光灯。但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车内竟还有一个号码贴,经过核实该车前后车牌并没有使用过该号码贴,于是依法将该号码贴收缴。最后,民警对女司机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扣1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此,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远光灯照亮了自己的前方,却使对方“瞬间眼盲”。远光灯会使对向车主瞬间致盲、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警方今后将加大查处力度,同时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乱用远光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周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