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才振兴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本报记者马乐本报通讯员田彬张大伟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推进人才振兴,实施乡土人才选拔培养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这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广泛关注,他们认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传统农民向现代职业农民转变,通过激发农民创造力提升农业农村生产力,切实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

    市政协委员、夏津县政协副主席韩修波认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首先应有计划地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科学培育体系,明确培育主体,丰富培育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育方案。从农业科技发展、农业发展理念、农业文化、农场管理等方面入手提升其素养,让他们真正成为农民致富的榜样和农业发展的生力军。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持续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造成新型职业农民后备力量缺乏。市人大代表、乐陵市铁营镇党委书记李涛认为,要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全面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通过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等措施,积极引导支持城镇居民到农村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业。

    市人大代表、齐河县胡官屯镇沙张村党支部书记曹光庆认为,应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职能,鼓励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实习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要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上进行创新探索,立足农村产业发展,兼顾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培训,将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相结合,并根据市场需求与各地实际适时调整专业和教学内容。

    市政协委员,平原县郭刘种鸡孵化厂经理、龙门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詹景西建议,应该根据产业特点,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储备库,逐步建立完善职业农民注册、职称认定、信息档案登记等制度,以便于对他们进行管理、培训和支持。此外,还应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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