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百万元借款案成功调结

借贷案件一波三折,法院启用联调联解程序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通讯员孙鑫)

一件民间借贷案件一波三折,案件审理历时四年,被告签订调解书又提出执行异议,昔日好友反目,但案件细节仍未达成共识。近日,案件当事人向德城区法院提请再审,法官启用联调联解程序,分别约谈双方当事人,最终理清案件事实,重新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两位好友握手言和。

案件的起因是在2012年10月,傅某向好友贺某借款100万元。此后傅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还钱,贺某多次上门讨要无果。直至2014年9月,傅某仍未偿还借款及利息。贺某无奈向德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傅某偿还借款及利息。

德城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傅某偿还原告贺某本金及利息,双方均表示调解

合理,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但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傅某支付部分借款后,因经济困难无法继续履行,讨回欠款之路再次受阻。

2015年,贺某向德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料在执行过程中,傅某以借款利息过高等理由申请执行异议,后又复议,还多次上访,导致案件无法执行。

因为案件细节无法达成一致,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内,两位好友的关系也越来越恶劣。2018年6月,傅某向德城区法院提请再审表示“借款利息过高,超过法律规定利率,我缺乏对法律规定的正确认识,所以订了错误的调解协议,现申请再审,要求撤销调解书,中止强制执行措施。”

德城区法院收到傅某递交的再审材料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裁定傅某的再审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案由德城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协议的执行。德城区法院信访办主任韩书英了解该案后,本着主动纠错的精神,尝试用调解的方式化解该案。

在第一次约谈双方当事人时,双方矛盾较大,见面时均情绪激动,拒绝调解,最后不欢而散。随后,法官启用联调联解程序,分别约谈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当事人终于松口,重新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傅某当日主动将欠款及利息一次性还清,同时原告贺某申请解除对傅某名下房产查封,两位好友历经四年终于握手言和,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涉诉信访工作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延伸,是社情民意的“寒暑表”,2018年德城区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13件,接待来访群众176起,涉及来访人数298人,积极做到妥善处理、全部化解,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过程中,无一信访案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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