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第4周好人之星 李永秀,禹城市司法局市中司法所职工


李永秀,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禹城市司法局一名普通职工。1994年,时值风华正茂的热血青年,为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他在十二年的部队生涯中,凭借出色的政治表现,过硬的军事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共获得四次优秀士兵,六次嘉奖和一个三等功,2007年,李永秀同志转业回到地方,他不忘初心,奋力前行,退伍不退志,退役不褪色,在单位里时时刻刻不忘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他以出色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追求着自己的人生理想,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赢得了领导及同事们的交口称赞。

勤奋学习、积极转变、夯实根基,在思想上领先。

他深刻认识到,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文化素质,不断积累知识,提高理论水平,才能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工作。他时刻督促自己不断加强学习,坚持每天从繁杂的工作中,尽可能多的抽出一些时间来学习,将党的路线方针和新的法律法规作为自己学习的工具,将与同事之间的交流沟通作为学习了解情况的渠道,把到社区、基层去看、去听、去实践,作为学习的平台,确保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在工作中当楷模。

7月下旬的一天,市中司法所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一位刑释人员醉酒后,来到司法所,口出狂言脏话,大喊大叫,拍桌子砸凳子,要求司法所帮助其解决家庭纠纷,引起多人围观,严重扰乱了市中办各部门正常的上班秩序,造成极坏的影响。李永秀那天正好外出公干不在所里,接到同事请求支援的电话,作为所里唯一一名男同志,二话没说马上赶回到所里,当时,有人曾提议拨打110,让派出所出面将其强行带走。但他考虑到这名刑释人员刚从监狱出来,因家庭变故而情绪低落,又是酒后,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方针。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地疏导教育工作,随着谈话的进行,时间的流逝,刑释人员的酒劲也慢慢的下去了,他也了解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对其进行了恩威并施的思想帮教工作和生活帮扶的方法。一方面严肃批评他,借酒企图寻衅闹事是极其严重的错误行为。训导其解决问题必须遵循正道正常反应问题。另一方面,承诺尽快和其家人联系,妥善解决反映的问题。并告诫他,自己年轻力壮,用勤劳的双手去改善自己的生活,不要去抱怨社会和他人。接受思想帮教后,这名刑释人员情绪稳定了,对自己错误的言行做了深刻的检讨,不停的说,给你们添麻烦了,对不起!并表示以后会好好的生活,尽快适应社会。这仅是李永秀同志日常工作中的一个小插曲,无论是普法宣传还是纠纷调解,又或是社区矫正和刑释帮教,该同志都能圆满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实为部门领导的左膀右臂,骨干力量。一年来,他还在德州司法行政网和中国普法创新网多次发表文章,受到全局上下的一致好评。

热情服务,乐于助人,心怀感恩,在群众中树好形象。

他不仅工作热情,而且爱心满满,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投身于公益慈善事业,多次同美乐爱觉成长家园的志愿者们前往各乡镇敬老院、福利院,去慰问老人、关爱老人、照顾老人。给老人们以物质上的帮助,精神上的安慰,亲情上的关怀,他以实际行动演绎了人间大爱。他又是一名环保志愿者,在加入禹城市环保志愿者协会近三个月以来,每天清晨准时乘坐《和谐号清洁动车组》,前往广场、公园、体育场,捡拾垃圾一小时,累计服务时长达80多小时,持续践行“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健身+公益清洁活动,以实际行动来影响和带动身边更多的群众都来保护环境,爱护地球。同时他还是一名无偿献血志愿者,从第一次无偿献血至今,累计献血达九次,无偿献血量近3000毫升。由于出色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工作表现,李永秀同志在2010年被评为模范党员,2011年被单位评选为质控能手,2016年因工作成绩突出再次被评为模范党员。

他以不甘平庸的干劲,心系大众的情怀和默默奉献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他的精彩之处,就在于他用平凡的音符,弹奏出了不平凡的乐章,来实现对他名字的一个诺言,做一名永远优秀的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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