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庭清结民工工伤赔偿

乐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庭清结民工工伤赔偿案效果好

12月14日下午,冷空气的影响下温度很低,但乐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调解室里却如三月的天一样暖意融融。申请人陈某当庭拿到35万元调解书时激动地说:“如果不是仲裁院帮忙调解,我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到我的工伤赔偿款。”同时,被申请人李某也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多谢你们这样耐心下功夫给我们调解,帮了我们大忙!”矛盾的冰雪瞬间化作感激的暖流,当事人最质朴的语言也回答了最宏大的课题——什么样的调解,最解民忧?什么样的调解,群众最满意?

陈某是四川籍来乐陵的务工人员,从事建筑工作,一年前,正想收工的陈某,不小心从七楼跌落下来,重重的摔在防护网的钢管上,腰椎粉碎性骨折,下半身瘫痪,被认定为工伤二级。出院后的陈某多次要求单位赔偿,一张口就是要求赔偿200万元,单位认为已经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不愿承担高额赔偿。但由于双方数额差距较大,一直没有协商成功。

陈某诉至仲裁院,仲裁员黄瑞涛接到案件后,迅速熟悉卷宗,了解案情,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因双方怨气较大、寸步不让,而未能成功。案件的调解并未就此止步,承办人也没有一裁了之的想法,而是进一步了解案情,结合双方实际的情况,想方设法调解。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承办人采取了先分再合、互相体谅的调解方法,经过十余次的不懈努力,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意见分歧逐渐缩小。

12月14日,承办人通知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仲裁院进行调解,经过前面的努力,这次双方的碰面不再是剑拔弩张,而是充满了对仲裁员的感激和谢意,并当场签订协议,仲裁员当场制作了仲裁调解书,并约定三日内付款。在该案的调解过程中,申请人的权益得到维护了,被申请人的心结彻底解开了,涉案的款项当庭清结了,双方的矛盾彻底化解了。

到此,一件标的大、矛盾深的民工工伤赔偿案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案结、事了、款清、人和,这是对“什么样的调解,最解民忧”的最好注脚。

  宋林涛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