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是美德。帮倒忙,给人增堵添乱,则是缺德。在晏城街道新城社区建筑工地,叔叔给侄子帮忙,结果越帮越乱,真扎心。
10月11日6时许,城区派出所接到 110报警,晏城街道甄庄“新城社区”发生群殴,民警迅速前往,一男子伤得不轻,对参加斗殴人员均不认识。
经调查,李亮,男,41岁,安徽省人,在齐河务工,住山东建工齐河县晏城街道办新城社区工地宿舍。马海,男,30岁,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事发前夕,马海驾车刮蹭了李亮的轿车,李亮对马海车辆维修赔偿不满意。当日早晨上工时,两人在工地门口相遇,发生争吵。李亮为发泄心中的怨气,踹了马海汽车一脚,致哈佛SUV前页子板处凹陷,而后吵架升级。马海的叔叔马蹄(男,40岁)殴打李亮,李亮见势不妙,向厨房逃跑。马蹄、马加(男,25岁,马海的堂弟)、马铁(男,24岁,马海的堂弟)等人,追到厨房,殴打李亮。
11月 7日,马蹄、马加、马铁因故意殴打他人,被我县警方拘留。李亮因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行政拘留。四人同时被送进德州市拘留所,关押反省。
马蹄作为长辈,爱护晚辈没错,但如此鲁莽行径,不是帮忙,而是添乱,害人终害已,教训深刻!
普法小常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 14周岁的人或者 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通讯员 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