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扶贫资金、工作失职……德州通报5起典型问题


  本报记者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夏津县住建局党组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治不到位问题。2017年5月,市委巡察发现夏津县多个村庄存在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夏津县住建局党组收到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后,未组织开展有效的专项整治,也未研究制度性改进措施。夏津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王玉武受到诫勉处理,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张祥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齐河县残联原党组书记、原理事长李舟秋截留使用扶贫工程专项资金问题。2010年9月,李舟秋在任齐河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期间,齐河县残联将德州市残联拨付的大杨村“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专项资金截留使用。另涉及其他问题,李舟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专项资金2016年10月已全部拨付该村。
  临邑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原校长朱庆奎在贫困生入户调查工作中失职问题。2016年,朱庆奎在任临邑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校长期间,在申报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时,对该校上报的贫困生入户调查不充分、了解不全面,导致学校3名贫困生补助申领不符合标准。朱庆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城县鲁权屯镇民政助理吴国峰在低保工作中失职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吴国峰担任鲁权屯镇民政助理期间,在负责该镇低保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致使该镇多人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12414元。吴国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予以收缴。
  庆云县徐园子乡住建所原所长孙广波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问题。2016年7月,孙广波在任徐园子乡住建所所长期间,明知该乡蒋家村蒋某某系借用他人名义申报危房改造不予制止,且未主动向有关审批部门提供真实情况,造成蒋某某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000元。孙广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蒋某某违规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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