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留神你就成了透明人


  通讯员李诚
  刚买了新房,搞装修的、卖家具的电话一个接着一个打过来,不厌其烦;车辆保险还没到期,保险公司推销员的电话就找上门来,推介公司的保险产品……如果通讯信息被泄露让你着急上火,那么下面这些信息被泄露,肯定让你惊出一身冷汗。
  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微信号、QQ号、支付验证码、盾、U 开房信息……打包出售,20元一套。你变成了一个透明人,赤裸于天下,你不禁要问:“谁盗走了我的隐私?”
  2018年6月末,齐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市民报警,称其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被人冒用,注册成了挖坑游戏软件,正被人网上待售。
  齐河县公安局随即开展调查工作。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围绕资金流向,深入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渐渐浮出水面。
  7月6日晚,在东营警方的密切配合下,一队便衣警察包围了一幢高层居民楼,王某被被抓获戴上手铐。
  王某,男,28岁,山东夏津县人,大学本科毕业,计算机专业,精通网络工程。在东营市注册成立了一家互联网公司。说是公司,其实只有两人。在王某的百度网盘内,民警发现了20余万条公民信息,信息量如此之大、如此之全面,令民警们感到震惊!“我不贩卖信息,这样做缺德,并且违法,我只加工信息。”王某很坦然,加工个人信息怎么能算是违法呢?
  王某是没有贩卖信息,他用廉价买来的信息,注册游戏软件,而后网上兜售谋利。
  信息源头来自何方?专案组民警顺藤摸瓜。7月19日,民警赶到上海市,在一家高档写字楼内,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
  周某,男,31岁,四川高县人,研究生学历,在上海一家互联网公司打工。在他的电脑内,民警查获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其中一个文件夹内,有数万条公司老板、会计员、出纳员的微信号、QQ号,民警试着联系了几个,都非常精准,这些数据都是刚采集来的鲜活信息。
  周某供认,其将这些信息兜售给了广西宾阳县的网友。广西宾阳,曾是全国电信诈骗的重灾区之一。9月14日,犯罪嫌疑人童某被专案组收网。
  童某,男,32岁,广西宾阳县人,堪称倒买倒卖公民信息的“行家”。在他的手机里,建有大量的信息群,都是从事这个行业的网友。有据查证,今年以来,童某倒腾公民信息获利8.9万元。在童某家中,有一个神奇的小盒子,这个小盒子,可以截获他人微信支付验证码。也就是说,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你银行卡中的钱就会不翼而飞。
  王某、周某、童某只是信息的二道贩子,信息源头需要进一步查证,民警寻踪觅迹,在江苏连云港看守所内,民警见到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魏某。
  魏某,男,25岁,连云港市人,本科学历,因涉嫌犯罪已被判刑。他获取的信息,均来自北京的王某。王某,男,30岁,湖北省人,某金融公司北京分公司员工,从事公司计算机数据管理工作,掌握着大量公民信息。他利用职务便利,将几十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买家,获利10万元,因涉嫌犯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净网2018”专项行动,德州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部部署,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部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两起。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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