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胡兵通讯员刘文芳张伟)
“快点!快点!乐陵富城苑小区楼房着火了!”11月11日上午10时27分,乐陵消防大队接到一名市民报警,可是等消防员赶到现场后,却没有发现火情。最终,报假警的嫌疑人刘某被警方拘留。
在接到市民报警后,乐陵消防大队出动3辆消防车、10余名消防员前往救援,然而到现场后,却并未发现报警人所称的火灾。消防员联系报警人未果后,逐门逐户走访排除警情。最终,也未找到火灾。
11月12日,乐陵公安局兴隆街派出所接消防大队移送该谎报火警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根据报警人手机号码锁定嫌疑人刘某。11月13日,民警对嫌疑人刘某进行了传唤。
刘某到案后,拒不承认,百般推诿。办案民警拿出证据,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刘某心理防线崩溃,如实承认了自己酒后为寻求刺激拨打119火警电话,谎称富城苑小区发生火警的违法行为。由于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单位秩序,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对刘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身份信息被盗用?原是男子报假警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胡兵通讯员刘文芳张伟)
近日,乐陵市公安局兴隆街派出所接乐陵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转警称,乐陵市孔镇刘闫韩村的阎某到乐陵市公安局报案,称发现有人冒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在多家网贷平台办理贷款业务,还冒用其信息在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办理信用卡,并使用信用卡透支,至今账务已到期未还。
接警后,民警迅速对其被冒用情况进行核实,但当民警要求阎某提供个人账务的流水信息时,阎某拒绝提供。民警感到奇怪的同时也加大对该案的侦查力度,后经查实,阎某所称的网贷和信用卡都是其自行办理,其所报的案情为假警,并无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网贷和信用卡套现的事实。
目前,阎某因涉嫌谎报警情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