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气质”改善再夺5个全省第一

前三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幅度、重污染天数减少幅度、生态补偿资金、优良率增加幅度、氮氧化物浓度同比改善幅度均居全省首位——

“气质”改善再夺5个全省第一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郑东岩)11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根据通报,前三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7%,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6天,获得省生态补偿资金3514万元,优良率同比增加8.2%,氮氧化物浓度同比改善16.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幅度、重污染天数减少幅度、获得生态补偿资金、优良率增加幅度、氮氧化物浓度同比改善幅度5项指标均居全省首位。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环保优先战略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举全市之力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巩固党政同责的环境治理大格局。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别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将目标责任进一步明晰化、清单化。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持续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加强新闻媒体监督和曝光力度,凝聚向污染宣战的强大合力。

继续抓住“一市一策”课题组驻点德州的重大机遇,与课题组深度融合、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了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了“市长批办、专班跟踪督导、县市区落实”的闭环工作模式,确保治污措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推动污染治理逐步转向科学化、精准化。课题组深入开展源解析、源清单调查,提出治尘、限车、控煤等措施建议,支撑重点污染源监管和挥发性有机物“一行一策”“一企一策”精细化治理方案编制。

坚持“压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的治理路径,注重数据应用,强化应急管控,建设科学治污体系。同时,借力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省级环保督察等上级督查巡查,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落实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坚决做到了“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推动解决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近期,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大气重污染治理“一市一策”跟踪研究考核排名,我市在“2+26”城市中排名第一。在上半年全国169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通报中,我市改善幅度居第8位。 2016、2017年连续两年大气污染主要指标改善幅度居山东省首位。在2017至2018年“2+26”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中,我市整体工作考核获得优秀等级,是山东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中唯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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