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水务局设立“局级”河长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王贺通讯员吴卫)“赵王河王庙镇大崔段,群众在河滩地种植农作物,请及时处理。”9月11日,平原县水务局的“局级”河长杨志带领几名同志来到当地赵王河沿岸巡查,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同负责该河段的王庙镇乡级河长赵峰取得联系。15分钟后,赵峰带领河道警长宋志勇来到现场,一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县级河长每月巡河,水利部门如何履行职责? 7月份,平原县水务局创新工作机制,实行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包河道制度。结合这一制度,该局在部门内部创造性地设立了“局级”河长。局级河长定期对责任河湖进行全面巡查,落实好县级河长巡河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与乡级河长沟通协调,现场解决问题。“我们要求局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2次,每月上下旬分别巡完所负责河道的上下游,做到巡河工作不拖延、时间不重叠、线路不重复、次数不合并。 ”平原县水务局局长李恩介绍。从8月份开始,该局11名局级河长走马上任,带领分管股室、段所管理人员展开巡河行动,实地查看河道水位、涉河建设项目、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等情况,认真了解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土保持、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等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解决河道管理难题,制止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自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河道‘八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个别群众护河意识仍然淡薄,倾倒垃圾、乱栽乱种等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并第一时间作出了处理。 ”李恩表示,目前,平原县的局级河长已巡河40余人次,行程2200公里,现场解决问题32个。

下一步,平原将进一步发挥水务局局级河长熟悉水利工作相关业务、与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联络沟通方便等优势,着力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域岸线管理等方面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当地河道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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