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的自查自评报告


  临邑县作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第三批创建单位,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以创建促监管、以监管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让创建过程成为食品安全环境持续改善、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强、人民群众持续受益的过程,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创建目标任务,我县认真组织开展创建自查自评工作,经过自查自评,有关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强化食品安全组织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连续两年把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多次开会研究调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深入一线视察调研创建和食品安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县政府印发《临邑县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验收细则及责任分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创建责任。三是强化考核评议。以综合考核为抓手,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协同发展综合考核,对食品安全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四是健全监管体系。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队伍配备到位,涉农乡镇全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公安部门成立了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监管人员满足实际需要。选派885名食品药品协管员全面覆盖所有行政村落和社区,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五是完善支撑体系。将食品监管工作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全县12个乡镇(街道)食药所面积全部达到320平米以上,执法装备、车辆全部配备到位。县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面积、仪器总价值、检测项目全部达标。以“机器换人”思路,建立起集日常检查、监督抽检、执法办案于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指挥中心,推行移动办公执法,执法全过程留痕。
  二、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一是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药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兽药休药期等规定。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行动。二是抓好畜禽屠宰管理及无害化处理。全面规范提升生猪屠宰监管,建立并落实进场验收、生猪宰前检验、待宰生猪“瘦肉精检测”等“八本台账”及病害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一交接单”,大力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三是抓实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定出台了《临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理管理制度》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理程序。严格执行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三联单制度(生产单位、运输处理单位、主管部门),确保餐厨废弃物及时收集和妥善处置。四是抓牢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及时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抽检和专项治理整顿。
三、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一是严控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获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制度,对餐饮企业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全部达到B级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覆盖率100%;严格监管参与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等形式的本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良好行为规范和履行业户资质审查义务。二是推广良好生产规范。全县3家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获得管理体系认证,规模以下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制定风险清单,实现了规范化生产。三是突出“三小”规范提升。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工作和小摊贩备案工作,建立管理档案,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等“六项规范”,积极引导食品摊点集中规范经营。四是大力开展综合治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由县食药局牵头,县教育、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联勤联动,共同开展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食品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五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科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2017年、2018年我县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量均超过3份/千人创建要求,不合格产品处置率、信息公布率均达到100%。六是强化行刑衔接。建立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风险隐患,全力开展“守护舌尖安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羊肉及其制品、网络订餐、食用油、畜禽水产品等专项整治,有力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七是大力促进产业发展。积极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农贸市场规范化创建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确保各项阶段性工作按期完成。八是规范应急管理。成立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许可准入管理。对符合发证或者备案管理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纳入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并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二是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县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规模以上食品经营单位全部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对企业食品安全负责;推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三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全面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程控制、生产经营台账、检验检测等制度,严格控制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农贸批发市场与入场销售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销售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设立食品快检室,对入市交易前的蔬菜瓜果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及时公示检测信息。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市场准入制度;扎实做好问题食品召回相关工作。三是深化品牌建设。大力开展“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2个,认证面积54.7万亩,成功创建省级“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2家,食品流通示范单位21家,打造餐饮示范单位10家,餐饮示范街区4条,圆满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五、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以质量诚信“黑名单”倒逼企业守法经营。二是推进责任保险工作。在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批发市场、学校食堂推进食品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参保企业数量逐年增长。三是重视监督举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开展对政府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调研,县政府每年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同时,在《临邑大众》设置了食品安全专栏,定期刊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创建相关工作信息;强化12331、1234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四是强化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微信等媒体力量,构建起覆盖乡村、社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立体化宣传格局,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透明”工厂体验日,“学校食堂开放日”,“小手拉大手,共建食品安全”,“你送我检、你点我检”等系列活动,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共建共治氛围。
  备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文字形式(信函、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向临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
  通讯地址:临邑县永兴大街269号
  邮编:251500
  电子邮箱:spxjxcjb@163.com
  微信公众号:临邑食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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