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居民与24户邻居对簿公堂

原标题:顶楼居民对漏水的楼顶进行维修,楼下居民认为自己不该承担费用顶楼居民与24户邻居对簿公堂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杨萌“我们楼顶年久失修,维修费用应该由谁承担,承担比例又该如何分配……”在禹城市某小区同一栋楼房里30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邻居,就因为这事产生了不小的纠纷。近日,在禹城法院民一庭法官的调解下,争执了近一年的邻里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并就此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邻里生活又恢复了往昔的和谐宁静。
因为楼顶维修费,24户居民被告上法庭
  “2010年刚刚大修过一次,大家都拿了钱,这才过了几年怎么又让大家拿钱?”原本和谐宁静的小区,近一年来,却经常充斥着这样的吵闹声。原来,始建于2001年的禹城某小区,因年久失修楼顶老化严重,经常出现渗水情况。为此,2010年,整栋楼的居民集资对楼顶进行了修理,并约定楼顶八年之内不再大修。
  但在2017年夏季,该楼楼顶再次严重漏水,顶楼6户居民在征集其余居民意见且未达成统一的前提下,又对楼顶进行了一次大修,并要求其余住户再次“交费”。在约定保修期内进行大修,事先又没有经过大家的同意,其余24户居民认为自己不应该再承担责任,因此都不愿意拿钱。几经商量无果后,顶楼的六户居民将其余24户邻居一起告上了法庭。
法官积极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
  因为原被告人数众多,且都是多年的老邻居,今年9月,禹城法院民一庭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开始走访调查,争取调解结案。可争执已持续近一年的时间,原被告双方积怨较深,一见面就开始了争吵。为此法官积极动员了几户大家比较信任的老邻居作为代表人,耐心地向他们释法明理,讲明大家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且告知他们根据《建筑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所以顶楼居民在2017年进行楼顶维修是合法行为。同时,法官们也做起了原告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退让一步,以便达成长久的调解意见,保证以后楼顶维修后不再出现类似的纠纷。
  为打开彼此的心结,法官联系了该小区所在的社区委员会,请他们一起帮助调解。因人数众多且各家情况不一,调解消耗了不少的时间。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终于达成了“原告承担一半维修费用,被告根据住房产权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另一半维修费用”的调解意见,并约定今后按照这一调解意见承担楼顶维修费用。
■法官说法
所有业主对共有部分应共同承担义务
  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建筑物的屋顶属于住宅的共有部位,本案原、被告系同一建筑物内的业主,原、被告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并应共同承担义务。
  原告在楼顶发生漏雨后,在小区并无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情形下,与其他业主商议无果,为不影响正常生活,自行联系维修队对房屋以上楼顶部分进行修缮并无不妥,故维修费用也应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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