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液化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初见成效

液化气使用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吸取液化气爆燃事故教训,做好我县辖区内的液化气、天燃气、煤改气安全管控工作,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液化气安全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德安发〔2018〕25号)文件要求,我县立即响应紧急安排,自9月30日至10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液化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9月30日,夏津县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液化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印发了夏津县人民《关于立即开展液化气安全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夏安发〔2018〕24号),要求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好本单位、本辖区内的专项治理方案,做好本单位、本辖区内的液化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各部门积极采取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决打击取缔非法从事液化气经营的行为。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与有关部门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法充装、使用液化气行为,对危及公众安全、情节严重、拒不接受处理的单位或个人从重从严处理,该取缔的取缔,该关闭的关闭、该移送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专项治理顺利进行。截止目前,通过检查发现加气站点安全隐患34处,已整改17处;餐饮场所安全隐患99处,已整改89 处;液化气瓶安全隐患29处,已整改18处。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方式,宣传居民用气安全常识和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同时结合实际,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另外,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隋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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