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近日,乐陵某村村民杨某报案称,有人在其承包的地里偷窃玉米,被其当场抓住。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
据了解,当天杨安镇某村村民孙某芬、李某荣、李某芝、刘某兰、石某翠五人到杨某承包的玉米地里,每人偷窃玉米百余个。民警传唤五人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正准备离开时,该五人的村委会主任孙某升醉酒赶到现场,呵斥孙某芬等五人,不许她们上警车,造成五人拒不接受传唤。
民警对孙某升说服教育无效。随后,杨安镇派出所增援民警赶到,将孙某升、孙某芬等六人传唤至乐陵市公安局办案区。经审讯,孙某升对自己阻碍执行职务、孙某芬等五人对自己盗窃他人水果玉米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规定,对李某荣、李某芝、刘某兰、石某翠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500元,对孙某芬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对阻碍执行职务的孙某升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春杨 通讯员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