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李诚)日前,齐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齐河县刘桥镇高桥村一家烟花爆竹企业被人堵门3天,企业经营受到严重干扰。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介入调查,经查,齐河县高桥村村委会曾在7年前与该烟花爆竹企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期限40年。近期该村修路,高桥村党支部书记付某要求该企业再交20年承包费及土地租金。经过协商,该企业要求80%的村民签字为证,之后再交付承包费。
自8月9日起,为逼迫企业就范,付某采用堆土和放置电线杆等方式堵住企业大门,严禁企业车辆出入。对这起纠纷,刘桥镇党委政府多次组织人员到现场协商解决,督促付某终止违法行为,但付某仍然堵住企业大门阻挠企业经营。
8月17日,齐河警方果断行动,对这起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案进行全面调查。 8月24日,齐河警方依法裁决,给予付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对部分参与堵门人员进行相应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