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店镇高压势态拧紧拆违整治螺丝钉

德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龙强 张玉亮)

“违法建设扰乱建设秩序,影响对外形象。我们潘店将拆违工作与驻地改貌、河长制工作、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中心、相关部门配套联动,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对逾期不拆除的,要按照法律程序依法组织强行拆除!”8月7日,潘店镇镇长郭洪海说。

强化舆论宣传。拆违工作涉及当事人利益,该镇加大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农村广播、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横幅、发放明白纸、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拆违目的及意义、拆违重点、违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不拆违面临的后果及承担法律责任,全镇营造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的浓厚社会氛围,让违法建设当事人认识到拆除违建的必要性,为深入开展拆违工作打好思想和舆论基础。

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先驻地后村庄、先单位后个人、先党员后群众原则,该镇先后召开驻地村干部会议、违法建设驻地单位负责人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原则要求、时间节点,涉及的党员干部要率先主动拆迁,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担当尽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压实拆违责任,拧紧拆违工作的螺丝钉。

建立推进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全面排查摸清违法建设底子的基础上,建立思想工作以社区、村为主,依法依规拆除以综合执法办为主的配套联动机制,一周一次召开调度会,通报拆违进度。落实社区、村和执法办三名干部“三位一体”包户责任制,建立工作台账,一户一策、一户一案研究拆违方案,制定推进措施。

注重方式方法。通过入户宣传政策,入情入理沟通,动员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为主;对逾期不拆除、态度恶劣甚至顶风硬碰的,在讲明利害得失、承担法律后果的基础上,按照程序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限期不整改的,要依法组织强行拆除,违建当事人同时承担必要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对违建当事人背后的保护伞深挖细查,作为扫黑除恶线索提交相关部门,是党员干部的第一时间做出组织调整,涉嫌违纪的移交纪委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加强协调配合。各社区、村和综合执法办、派出所、司法所部门,牢固树立全镇拆违“一盘棋”思想,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纪委对不担当、不作为的社区、村、相关部门负责人,启动问责机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司法所、综合执法办找准拆违治违法律依据,提供司法保障。对阻碍执法、阻挠强拆或无理取闹、缠访滋事的,由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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