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吉兵:“以人民为中心”打造高效的营商环境

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吉兵

平原县发改局主要承担全县新上项目立项及应办理能评项目的节能审查审批服务工作。其中,立项分为两大类:一类由政府投资建设,通过审批进行立项;另一类由企业投资建设,属《项目核准目录》内的项目通过核准立项,目录外的通过备案立项。1-7月份,共办理项目立项245件,平均每月30余件,同比增长45.79%。为提升办事群众和企业满意度,县发改局以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从三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是与市发改委同步实行了备案项目告知制,企业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有关信息告知政务大厅发改局窗口,即完成备案。 1-7月份全县备案项目占比达到89.8%,大大减少了企业跑腿次数,实现了 “一次办好”。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精简规范前置材料,取消各类证明材料4项 (备案类取消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类取消了环评、规划 【不包括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项目】,节能审查取消了1000吨标准煤以下项目节能备案)。三是压缩办理时限,备案类项目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核准类项目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对重点项目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办理,专人跟踪服务,确保当日办结。

对标省市关于 “一次办好”改革的相关要求,我们在创新审批方式、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树牢 “以人民为中心”和让企业、群众满意的思想,全力打造诚信守法、公平正义、风清气正、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

一是实现 “一次办好”全覆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 《关于深化 “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主要名称、设定依据、服务对象、办理条件等与市发改委“十统一”,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凡是能够实现 “一次办好”的事项,坚决杜绝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让企业多跑腿、重复提交材料等,确保 “一次办好”落地生根。

二是持续推进投资自由便利化。发挥牵头作用,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一步落实并联审批、联审联办机制,确保45个工作日内,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持续深入开展 “百日讲堂、十业调研、八项改进”和 “进解促”等专题活动,主动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宣讲解读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产业发展等重点政策规划,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构建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是落实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机制。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原则,继续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审批类和核准类项目,在项目开工后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核查;备案类项目,制定现场核查计划,纳入计划的项目,在开工后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核查)。加强信用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机制,起草方案,推进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营造政府诚信、企业守信、社会崇信的良好环境。

四是扎实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积极对接省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围绕 “企业开办、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办理纳税”等6个方面,构建评价体系,制订工作方案,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引导部门。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倒逼营商环境优化,努力打造 “审批最少、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活力最强”的一流环境,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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