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招才引智工作的奖励办法》(宁发〔2016〕6 号)、《宁津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 实施细则(试行)》(宁人组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近日,2018年第二季度宁津县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顺利发放,惠及34名大学生,补贴共计7.36万元。
为了进一步营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以及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热情,实现更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宁津县人社局积极作为,全面落实省、市和县已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宁津县人社局 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