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高温,庆云法官将执行款送到群众家门口,并现场普法

法官为村民现场讲法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王健)7月30日,庆云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距离县城4公里的庆云镇陈瑞芝村,为该村36名农民工集中兑付执行款,同时通过法院一案一账户系统,为路远不能及时到场领钱的11名外地农民工发放案款。

  据了解,47名农民工所在企业涉及多起经济纠纷,企业财产被依法判决给河北朱某,47名农民工拖欠的工资无法落实,案件陷入僵局。后经庆云县法院多方协调,朱某同意以债务转移形式拨付47名农民工工资50余万元,并足额兑付,案件执行完毕。

  为保证效果,庆云县法院研究后决定:由执行法官入村发放案件款。该院执行局局长刘振介绍,如果群众到法院领取执行款,需要在法院签字后再去银行取钱,最近连日高温,这无疑会让群众更辛苦。入村发放可以保证案款以更安全快捷的方式发到农民工手中,让群众少跑腿,在家门口领到钱。而且,该案申请执行人大部分集中在同一个村,因打工时间长短不一,每个人执行款数额有差别,现场兑付有助于解答大家疑惑,提高司法公信力。“连村都没出,在家门口领到了执行款,法官们真是我们的贴心人。 ”农民工刘某说。

  集中兑付结束后,不少村民提出了不同的法律疑问,法官们顺势而为,现场举行了一场“法律大讲堂”。执行法官刘建华现场授课,向广大农民朋友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执行难”,什么是“执行不能”以及二者的区别,向大家普及了执行常识和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不仅如此,庆云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还为群众发放了有关执行方面的宣传单页,耐心讲解群众的相关问题,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与否,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我院自今年1月以来,先后开展10余次集中执行活动,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案款,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我们既要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又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活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刘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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