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放把登子,停车就得给钱 圈地停车收费,谁给你的权力?


  本报记者  “ 前几天一早我去德州火车站送站,把车停在了东方红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鲁北大厦北门的人行道上,不久一名男子走上前来称要收费,一番理论后我非常气愤地打了投诉电话,那个人最终也没有收费。”8月6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2220000反映此事,希望媒体加大监督力度,让市民停车不再难。
  8月7日9时许,记者驱车来到了李先生所说的“事发地”。果真,车子刚刚停稳,不远处坐在凳子上一60岁左右的男子起身迎上前来。
  “停车吗?这里收费……”男子告诉记者。“停5分钟就走。”记者回应道。“给5元钱。”男子表示,只要将车停进车位就得收费,如果过夜停车收费15元。“收费可以,你们有没有票据?”面对记者的询问,男子称有正规发票”“ 。
  随后,记者接过该男子递过来的发票发现,该票据面额5元,是山东省国税局小额通用定额发票。而票据上盖的章也是模模糊糊,隐约可以看见上面写着德城区某停车场”最终,“ 。 记者以“收费太贵”为由想驾车离开。
  此时,该男子又说道:“这块地方是俺老板包下来的,地上的停车标线也是正规部门划的,收费当然是正常的。”
  见记者一直与其聊天,该男子热情地放话:“你是不是想包一块停车位?我帮你找。停车绝对安全。”记者环顾四周,整个大厦北门的广场可容纳四五十辆机动车停放,而那没停在车位内的车也收了费。
  但是,记者并未在此处发现停车标识牌和收费公示牌。《德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对停车服务收费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标价牌应标明停车场区域类别、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举报投诉电话、管理责任单位等,接受社会监督。”“停车不到10分钟,收了5元钱,我也不知道这钱该不该交。”这时,一位刚停下车的司机无奈地掏了钱,一旁的家人在车内说道:“花钱买清静吧,和他们也没法理论。”
  无独有偶,德州火车站南广场一侧的商户门前也有停车收费的情况,而且附近的出租车司机早有耳闻。出租车司机韩师傅说:“只要在他们店门前停车就得要10元钱,有时碰到不讲理的还会闹得不清净,现在出租车都将车停在路边等活儿,轻易不去招惹这些商家。”
  本报在此呼吁相关部门,尽快规范城区这些乱收费的“停车场”。同时,对这些商铺、商城门前所谓的“自有产权”且未经过任何部门审批而乱收费的车位,要严格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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