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第3周好人之星 高心松,经济技术开发区抬头寺镇人民政府职工

高心松,1988年出生,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抬头寺镇人民政府职工。

2018年7月19日上午10点34分许,骑着电动车行驶在路上的高心松正经过东风路减河桥,看见桥边有人落水,高心松迅速赶到桥边查看落水者情况,发现两位落水者不善水性,一直在水里挣扎,高心松毫不犹豫纵身一跃跳入水中,救助落水者。减河湿地景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马秋晨、张子星和孙敬昌也迅速参与施救工作。两位落水者在众人的合力施救下,成功上岸,高心松见两位落水者并无大碍,随即离开现场,没有留下姓名。

7月20上午,区领导赵文彬率政法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一行到抬头寺镇政府机关走访慰问见义勇为者,对高心松的先进事迹表示赞扬,并鼓励他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继续扎实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20日下午,开发区宣传部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向高心松等同志学习的通知》,号召开发区广大干部群众向高心松等人学习。

 一边是社会的转载点赞,一边是政府机关的肯定勉励,而作为当事人的他,却像个没事人儿一样,一大早就和同事们前往包保村庄,投入到创卫迎复审工作当中。

高心松说:“我觉得我做的事情实在是再普通不过了,而且是放在谁的身上应该也会挺身而出,只不过我正好遇见了。最后这个结果还是很美好的,终于把这个人救上岸来了,身体都没有异样,再碰到这样类似事件,我也会尽我最大能力,尽我所能去帮助他们。”

高心松同志平时工作认真踏实、乐于助人,在创卫复审工作中多次帮助环卫工人打扫卫生、任劳任怨,得到基层干部群众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尤其高心松跳水救人、见义勇为的行为,更是展现了平凡英雄的感人精神和高尚品德。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