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陈庆贵)“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血和泪的教训时刻向我们敲响警钟,可有的驾驶员却记不到心里去,最终酿成伤亡事故。7月15日下午,在314省道陵城区边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醉酒司机驾驶轿车与前方顺行的电动三轮车相撞,电动三轮被“顶”出了几十米,而这辆轿车却没有留下任何制动痕迹。最终,三轮车驾驶员不幸身亡,肇事司机被刑事拘留。
15日下午2时20分许,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并迅速赶往现场。民警在现场发现,被撞的电动三轮车“顶”在了路边的柳树上,树皮被削掉大块;肇事的白色小型轿车却停在了距离电动车百余米的地方,其前保险杠及机器部件受损,挡风玻璃出现裂痕,可以想得到当时的轿车速度有多快。
附近路段监控显示,电动三轮车驶入监控画面后不久就被后面的小型轿车追尾撞了上去。经实际测量,从两车接触发生事故的位置,到小型轿车停下来的距离,足足有140余米,而现场除了这辆轿车发生侧滑留下的轮胎痕迹外,根本没有采取制动措施留下的痕迹。
民警将嫌疑人控制在警车内,刚开始对其进行询问,这位男子就从警车内下来趴在路边的草地上,难受得连连表示想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血液中每百毫升酒精含量达到278毫克,已远超“80毫克”的醉酒驾驶标准。民警询问当时是谁驾驶的车辆时,男子始终坚持说是其妻子开的车。
不久,该男子的父亲听说儿子出事故了,慌忙来到现场,并给儿媳妇拨通了电话。孰料,儿媳妇对此次事故根本不知情,而且当时仍在单位上班,当听到丈夫发生事故后,也匆匆赶到了事故现场。
为了避免受害者家属到来后发生冲突,民警先将男子带离。事故现场勘查完以后,事故科民警准备将男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此时男子情绪更加激动,竟直接趴到了水泥地上不起来。最终,四五名民警合力将其抬到了警车上,并送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当天,民警将该男子带到事故科进行强制约束醒酒,并于第二天对男子进行询问。此时的男子一改昨日的状态,后悔不已,承认了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并交代了事故发生的过程。
据其交代,当天中午他从边镇某饭店和朋友两个人吃饭,期间喝了不少酒,但具体喝了多少他已记不清了。吃饱饭后,他驾车带着朋友回家,车辆行驶时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撞上了前方顺行的电动三轮车,再后面的事情“已断片”。
目前,这位驾驶人张某因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