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法院:情感修复助纠纷化解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曹希增)日前,一场离婚纠纷案件在宁津县法院柴胡店法庭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妻子刘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经常无端猜疑,导致双方发生矛盾,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官邢立真经过前期初步了解,认为该案为典型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遂决定使用情感修复程序对夫妻双方感情进行修复。

在对夫妻双方进行情感修复过程中,法官首先要求双方填写调查表,使两人回忆起对方的优点。然后邢立真趁热打铁,为双方播放由法院工作人员精心制作的当事人女儿生活学习录像及夫妻双方生活点滴录像,两组影片深深触动当事人双方的内心。

庭审结束后,邢立真组织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疏导,最终刘某某表示会慎重考虑自己的婚姻问题,王某某也表示,以后会改正自身缺点,好好对待妻子,为孩子建立一个幸福的家庭。“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矛盾,要学会相互信任,不要胡乱猜疑,彼此之间应多沟通,相互扶持,共同为孩子坚守幸福温暖的家。 ”邢立真说。

据了解,宁津县法院作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不断创新发展,家事改革以“和”与“化”为理念,在内部审判和外部综治上进行双向改革。内部设立家事审判改革办公室,成立2个专门的家事法庭、组建3个审判团队和4个家事法官工作室,将家事案件审理专业化。成立“宁津县反家暴庇护中心”和“宁津县人民法院探视中心”,率先将情感修复程序作为庭审中的一个独立阶段,情感修复程序全面铺开,改变以往审理各种类型案件统一使用一个庭审程序的历史。

同时,在宁津县法院、民政局、妇联、司法局等7部门主导下,联合打造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对涉婚姻家庭类案件进行处理前置,包括婚前培训、心理辅导、离婚调解以及其他家庭矛盾的多元化解。“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宁津县法院将不断探索创新,发挥法院应有作用。 ”宁津县法院院长王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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