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德州市供销社系统顺应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要求,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为服务“三农”、助推乡村振兴,蹚出了一条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子。

探索土地托管模式,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从2013年以来,市供销社坚持“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的理念,由基层供销社、领办创办的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开展耕、种、管、收、加、贮、销“保姆式”全托管或“菜单式”半托管服务。

土地托管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的前提下,通过合作社、村“两委”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走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路子,降本节支增效,农民打工种地“两不误、同增收”。土地由零星分散变成了成方连片,有利于采用良种良法和大型农业机械,促进了科技推广。通过土地整合、去除垄背,可增加种植面积5%以上;通过规模化农机作业大大提高效率,节约机械、人力等投入,粮食作物每亩增产10%左右,为农民每亩节支提效200元左右;通过开展专业化机防、飞防作业,提高喷药工效30倍以上;通过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在产量不减的情况下每亩可减少化肥使用量15%以上;玉米烘干技术为农民解决了运输、晾晒、储存的麻烦。

实践证明,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服务规模化,适应了现阶段农业投入方式、组织方式、发展方式重大变化的客观现实,适应了农民外出打工而不甘心土地撂荒的实际需求,是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解决好“统”的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选择。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为适应土地托管对服务能力带来的新要求,市供销社系统本着经营性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以县农资公司等社有企业为依托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形成了供销社新型为农服务主体和综合性服务平台。在全市11个县市区供销社成立了农业服务公司,在乡镇组建子公司,由子公司具体建设运营为农服务中心。结合各地实际,采取供销社自建或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联合建设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共同为农业生产提供综合服务。为农服务中心一般具有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农资直供、农机作业及存放、病虫害统防统治、粮食晾晒烘干储存或加工冷藏、农民培训等服务功能,服务半径3至5公里,服务面积3至5万亩,形成了“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

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已建成为农服务中心50余处(其中县级2处),拥有大型农业机械760台套、智能配肥机78台、粮食烘干机82台套、植保无人机90余架,年托管服务能力达200多万亩。

构建协同服务机制,汇聚为农服务强大合力。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供销社以经营设施、场地、资金入股等方式,与农民共同组建专业合作社,以利益联结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乡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与基层供销社“两社合一”;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编制部门登记为事业法人,与县供销社“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使县级供销社成为融合县域农民合作社体系与供销社行业指导体系的有效载体。全市供销社系统领办服务专业合作社900余家,组建县、乡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1家、89家,服务经营主体1800余个,受惠农民20余万人。

组建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县级农业服务公司是供销社推进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抓手和平台载体。依托农资、农产品等社有企业,与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合作,打造专业化、综合性的农业服务公司,统筹推进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县级农业服务公司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建设运营为农服务中心,并作为承接政府政策和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构建起以农业服务公司为龙头的县级为农服务体系。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组建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实现了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全覆盖。

广泛联合合作,构建协同服务机制。近年来,供销社与涉农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推进为农服务向协作化、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纵深发展。德州市供销社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村社共建对接服务“第一书记”帮包村的通知》,共同助力精准扶贫。与市农业局联合下发《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意见》,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与国土局联合出台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管理文件,与工商局联合出台注册乡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文件,与市气象局联合出台共同推进为农服务合作实施方案,与市粮食局出台联合推进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4年以来,供销社与村“两委”开展“村社共建”,通过构建“村两委+供销社+合作社”三位一体共建机制,使村“两委”的组织优势、供销社的服务优势、合作社的经营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促进了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马俊凯(作者单位: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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