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26日,记者从德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全面整顿中心城区(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开发区)出租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遏制违规网约车与出租“黑车”,推动网约车与出租车市场规范、有序、平衡发展,维护出租行业的发展和稳定。自2018年6月底至 12月底,集中开展中心城区违规网约车与出租“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市民发现违法营运情况,可投诉举报 电 话12328。
■背景资料
网约车经营管理实施办法180天过渡期本月“到期”
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我市于2017年12月出台了《德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技术标准、驾驶员管理以及网约车经营规范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实施办法》设置了为期180天的过渡期,为网约车经营服务办理相关手续。到2018年6月30日,过渡期将结束。
过渡期结束后,我市将集中开展中心城区违规网约车与出租“黑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重点是未经许可违规网约车与出租“黑车”,同时兼顾规范其他客运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时间表” ★7月1日进入组织实施阶段,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监察支队分别抽调执法人员,依法整治违规网约车与出租“黑车”等违法营运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营运企业(平台)、车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今年12月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系统总结,主要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建立整治违规网约车与出租“黑车”等违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维护出租市场秩序稳定。
两家网约车平台通过许可
★目前我市已经有“深圳万顺叫车”、“首汽约车”两家平台公司通过许可,办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5件、网约车驾驶员证141人;
★“曹操专车”进入许可流程;
★作为全市注册私家车最多的滴滴平台,经约谈与函告,至今尚未提交许可申请。
部门联动提升监管效能 ★专项整治行动中,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升监管效能。联合各有关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市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记于相应企业名下,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交通”等网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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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处罚标准
1、对未经许可取得道路运输证的网约车,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对未经许可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巡游出租“黑车”,处以5000元罚款。
2、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违规网约车平台公司,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规定,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多次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次处罚。
3、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出租车驾驶员(含巡游车驾驶员、网约车驾驶员),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明凯 通讯员 赵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