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逾期2年多交房——法院为11户业主讨回违约金

德州新闻网讯 冻结公司存款、查封公司名下房产,在德城区法院一系列高压打击下,德州某房地产公司终于肯为自己逾期交房两年多的违约行为买单。近日,该公司代表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十几位申请执行人的生效判决。

据了解,该房地产公司与十几位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业主们已将房款及附属用房房款全部付清。合同规定交房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而实际交房时间却被拖延到2016年3月30日,根据合同规定,逾期交房需赔付违约金。

但是,房地产公司却声称逾期交房是由于不可抗力,迟迟不肯赔付违约金,业主们诉至德城区法院,要求被告某房地产公司赔付违约金及利息。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赔付违约金及利息,但该房地产公司依旧置之不理,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业主无奈,申请了强制执行。

德城区法院执行二室的执行法官刘世文接到该案后,多次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并迅速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冻结该公司存款、查封其产业房产等,使得该公司业务无法顺利开展。

为了能够让公司业务尽快正常运转,近日,该公司派人来到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并最终与11户业主达成和解协议。(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 通讯员孙鑫)

据了解,今后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高压打击房地产公司逾期不交房行为,加大控人查物的工作力度和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全方位、有威慑力的执行舆论氛围,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使其对将被追究的法律后果能够做出明确预判,督促被执行人作出理性选择,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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