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降低PM10和PM2.5浓度,平原县环保局成立三个督查队,严查整治存在问题,助推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成立拆迁、建筑现场督查队。由环保局污控科长任队长,大气办相关人员为队员,主要负责督查全县拆迁、建筑工地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成立道路督查队。主要配合县交警大队上路检查大型柴油车和渣土运输车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成立大气督查宣传队,由环保局宣教中心具体负责,主要是以督查快报的形式将每次督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自5月18日起,拆迁、建筑现场督查队每天都要到城区主要工地进行现场督查至少1次,对其他拆迁、建筑工地每周至少督查3次,每周至少对主城区进行1次夜查。道路督查队配合交警大队每周至少进行2次夜查。每天下午五点前各队将督查情况汇总,报送督查宣传队。督查宣传队每天下午6:00点收集督查情况,编制好 《大气督查快报》,及时上报有关县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做好归档管理。(王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