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村事阳光报告制度一招制胜

    德州新闻网讯(金吉鑫 刘晖)对农村党支部书记实行星级化管理,县财政为村干部发工资,这项制度17年前发源于平原,极大激发了乡村活力、振兴了基层组织。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平原通过去年一年的探索,在全县农村实施村事阳光报告制度,用科学机制对农村“三务三资”进行定期公开,收到了多赢、可喜的效果。

    去年初,平原县委、县政府就农村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为:农村党支部书记职能已经从“催粮征收管理型”转变成“惠民支配服务型”,在表面上看,“得罪人的事少了、为人的事多了”;但从深层次看,近年来党支部书记被群众举报、受纪律处分成多发态势,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于村务财务不透明引发的。数据显示,2014到2016年,全县农村信访量989件,其中反映农村干部问题的346件,占农村信访总数的34.9%;农村干部问题中,涉及村财务问题的251件,占72.5%。

    平原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牵头抓总,在认真征求县农经部门、乡镇党委和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实施了村事阳光报告制度,将村庄内的大事小情全盘交给群众来监督参与。具体做法是:村庄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召开一次报告会,参加人员为乡镇党委的包村干部、片区干部、村“两委”成员及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报告会包括“一述、两问、三定、四评”四个环节:一述,即村党支部书记述职,重点报告群众提出问题的解决情况和上一季度的工作情况;两问,即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党支部书记述职后,向全体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发放《“三务三资”阳光报告会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建议和个人诉求;三定,即对征求的意见和诉求,定责任人、定目标、定措施,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全程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评,即党支部书记、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一系列评价全部用表格来统计,每次报告会后,包村干部对“四评”得分结果进行汇总。

    全部村事列入公开、整改过程全程公开、现场互动、“面对面”揭短亮丑,每个季度一次报告会以制度固定下来。去年平原县连续开展了三次报告会,累计公开村级事务8800余项,群众当场提出质询问题5709条,村干部当场答复4776条,事后答复767条,通过县乡协调解决166条。阳光报告会直面群众、简单管用,杜绝了藏污纳垢、保障了公开民主;打开了群众形成多年的心结,化解了积累多年的矛盾,说出了憋在心里多年的话;村支部书记摒弃了家长作风,卸掉了思想包袱,干工作更加踏实了。 2017年,全县农村信访量同比下降36.6%;反映农村干部问题的79件,同比下降31.6%。

    一项制度,试行一年,收获满满。平原县委、县政府坚持认准的事不放松,一年接着一年干、一锤接着一锤敲。近日,平原县专门印发《关于深化“三务三资”阳光报告会制度的工作方案》,对操作程序、时间节点、注意事项、考核机制、跟踪办法全部作了详细安排。值得一提的是,该方案要求,召开村事阳光报告会要提前3天通知村民,会前统计到场参会党员、村民代表总人数,要确保达到应到会总人数的80%以上方可组织召开;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因文化水平、身体等原因书写不便的,可由相关人员口述,包村干部或片区干部代笔据实记录。

    平原县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对阳光报告制度用心研究、精心设计,就是为了彻底杜绝村事“看不懂的公开”“假公开”和“有选择的公开”等问题,为乡村振兴、组织振兴确立一项科学管用的好制度,把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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