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物价改革大动作 覆盖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俞荣 通讯员 马淑娟

5月7日,记者在全市物价系统服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在交通运输、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景区收费、物业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等领域持续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政策,促进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

医疗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根据全省医改进度,及时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加价率管理。

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和数量,积极探索按服务单元收费的模式,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交通

规范“三区”公交票价

结合实际,调整普通道路救援收费标准,完善公立医院停车收费政策。完成公交公司成本监审工作,启动听证程序,规范“三区”公交票价政策。

教育

科学核定幼儿园收费

继续完善公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部分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收费政策;

科学核定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

供热

推进供热计量收费

协同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收费,落实两部制热价政策;

科学合理制定供热价格,协调好不同供暖方式的比价关系,试点推进市场化原则确定区域清洁供暖价格,具备条件的,鼓励由供用热双方按照合理成本加收益的原则,在居民可承受能力范围内自行确定区域清洁供暖价格,保障清洁取暖顺利推进,引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物业

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立足业主需求结合实际定位服务,避免出现物业服务强买、强卖问题;

评定等级结合业主需求,制定价格注重质价相符,促使服务和价格既要符合业主意愿,又能促进物业企业健康发展;

明确物业双方权利、义务,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对于投诉举报的共性问题,加大处理力度,实现对物业服务的共同监督、多方共治。

房价

全方位监管

开展重点时段、重点行业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动态及药品、商品房、水气暖、电信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领域,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行为。

推进完善商品房标价方式的监制工作,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在“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同时,推进对商品房销售环节项目信息、销售价格和销售行为的全方位监管。

用水

重新公布“三区”居民水价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适时出台再生水价格,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的价格政策。

制定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强化对落后产能的价格约束,指导各县(市)制定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结合成本监审及评估情况,重新公布“三区”城市居民供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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