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扩大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范围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李根 通讯员 李国栋 牟永来)近日,德州市人社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联合印发《德州市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从今年起,德州市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范围由原来的建筑业扩展到《方案》中提到的行业,并按照“先参保,再开工”的要求,有关行业优先按项目办理工伤保险。

据悉,2010年德州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2015年德州市全面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方案》将按项目参保范围扩至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行业。明确规定,新增行业中建设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由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按项目参保覆盖所有职工,包括总承包单位和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但不包括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项目参保的,应当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项目涉及多个地区的,可以在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多的地区参加工伤保险。

《方案》中还明确,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按项目工程费0.8‰的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建工程项目以剩余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