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关于落实“五包”、治理“十乱”的通告

夏津县市民朋友们:

争创省级“卫生城、文明城、健康促进示范县”是县委、县政府为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市民生活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坚决打赢“创卫”攻坚战,是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全县每一位市民都是参与者,更是受益者。

为此,根据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标准,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包文明;严格治理“十乱”即: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扯乱挂、乱泼乱倒、乱停乱放,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违规户外宣传品包括:乱贴乱画小广告、乱扯乱挂横幅、标语等。凡未经城管部门批准在广告张贴栏以外的其它位置张贴违规宣传品的,沿街产权单位和门店承租人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将所张贴(刷写)的小广告、乱扯乱挂的横幅、标语等清除干净;门店承租人必须保证店面牌匾干净整洁、无破损污迹等,县创城办负责督导检查。

二、城管执法部门对乱贴乱画小广告、乱扯乱挂横幅标语的当事人,发现一起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对非法小广告的通讯号码,由公安部门向通信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由通信部门对小广告中标注的通信工具作停机处理。

四、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大对乱贴小广告、乱扯横幅标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乱贴乱喷非法小广告、乱扯横幅标语的违法分子依法进行制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诉监督电话:0534-3362616

特此通告夏津县创城办公室2018年4月9日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