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法院三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3件 审结72件

德州新闻网讯 4月9日,乐陵法院召开“行政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至2017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对近三年该市行政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对司法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剖析,并就推进依法行政提出意见建议。

据了解,2015年至2017年,乐陵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3件,审结72件。其中,一审行政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36件,占全部结案数的50%,判决驳回诉讼请求30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3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3件。以裁定方式结案35件,占全部结案数的48.61%,其中,驳回起诉12件,撤诉23件(包括按撤诉处理2件),移送审理1件。

近年来,乐陵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据悉,三年来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年提高,2015年为25%,2016年为85%,2017年上升到为100%,且败诉率降为8.33%。从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类型看,判决撤销行政行为3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3件。“这说明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乐陵法院党委副书记张军说。

在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上,乐陵坚持调判结合、保障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这一行政审判的主线。三年来,和解撤诉案件21件,占结案比为29.17%。“应诉能力薄弱、同法院互动不够、不遵循法定程序等问题仍是行政机关在参加诉讼、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在强化行政应诉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该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范超说。

记者|李智群 通讯员|刘刚 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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