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邑县环保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问责处理情况的通报

3月7日至10日,国家环保部督查组在临邑县进行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对督查组现场指出的临邑“在水一方”商务宾馆小型燃煤锅炉等有关问题,临邑县环保局和邢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落实责任,不积极担当作为,严重失职渎职,作风不严不实,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问题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和临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迅速查明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德州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对临邑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文国,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爱民分别给予诫勉处理;对县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崔文明,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苗志显,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俊萍分别给予免职处理;对邢侗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攀给予调离岗位处理;对邢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文平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对邢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宝德,邢侗街道安监队队长梁金宝分别给予免职处理。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临邑县委、县政府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查找整顿机关作风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不严不实、“宽松软”、“庸懒散”等突出问题,努力使全县干部职工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和临邑县委、县政府从严从实抓牢作风建设的决心和力度。全市各级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汲取教训。要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勇于担当作为,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现象。要持续深入改作风、抓落实,组织开展好“庸懒散”等作风整顿活动,严查“不为”之事、细问“不为”之责、狠刹“不为”之风,促进各级党员干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为加快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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