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就诚信社会建设征求意见

德州计划推行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守信实施激励,对失信实施重点监管并依法公开曝光。3月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我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制完成《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内容包括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等,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守信者开辟“绿色通道”


《方案》提出,我市将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举措包括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和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等。

其中,“绿色通道”即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是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发“税易贷”“信易贷”“信易债”等守信激励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和商业销售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


对失信者处处约束与惩戒


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举措包括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约束和惩戒等。

根据《方案》,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本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如: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行为,包括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用工、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推行信用“红黑名单”


《方案》提出,要建立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有关部门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应当推行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守信实施激励,对失信实施重点监管并依法公开曝光。

同时,在保证独立、公正、客观的前提下,鼓励有关群众团体、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积极参与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应用,将产生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参考使用,对纳入“黑名单”系统的失信主体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2018年3月8日至8月16日。意见反馈途径:意见建议可发送邮件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箱:xinyongdezhou@163.com。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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