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坚持以典型事迹鼓舞人,“树榜”更要“树榜样”

“平原好人之星”颁奖现场


  □本报记者徐冬晓本报通讯员金吉鑫张娜
  2月9日,平原县隆重举行2017年度平原好人之星表彰大会,“好媳妇”刘贵清、“城市守护者”杨振华等20名先进典型模范人物荣获“2017年度平原好人之星”称号,另有10人获提名奖。
  本次的模范人物都是从平原县善行义举四德榜“榜上有名”先模人物中评选产生的,是平原县选树的首届“平原好人之星”。
  据了解,平原县自2012年开始推进“四德”工程建设,要求乡镇(街区)、村庄、企业、机关等在显要位置设置四德榜。该举措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群众的精神风貌,但有些单位为了达到上榜率,让事迹平平、对社会没有多少贡献的人也上了榜,四德榜的影响力、感染力、号召力已然减弱。
  针对这一现象,平原县委进行了广泛深刻的调研和分析,认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仅要“树榜”,更要“树榜样”。“榜”挂在墙上,是固定的,影响力有限;而“榜样”是活的,是生活中看得见、听得到的,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因此树“道德榜样”更胜过树“道德榜”。
  基于这样的认识,平原县委进一步深化道德榜样选树活动,在善行义举四德榜“榜上有名”先模人物中,优中择优推选道德榜样。自2017年5月份起,平原每月推选10名“月度平原好人之星”,经过道德评议会评议、单位推荐、网络投票和评委会评审,2017年,该县评选出20名2017年度“平原好人之星”,10名“平原好人之星”提名奖。截至目前,共评选出80名“月度平原好人之星”,其中7人获评“德州好人之星”,4人获评“山东好人之星”,1人荣登“中国好人榜”。
  平原县统计局机关干部刘金国,连续16年25次无偿献血9800毫升,献血量相当于2个成人的全身血量;城管执法局环卫处工人杨振华拾金不昧,在清运垃圾过程中捡到一个挎包,内有身份证、手机和4000多元现金,他一直在原地等候,直到失主前来认领;地税局机关干部林淑荣被诊断出乳腺癌,在等待手术期间,依旧按时上下班;供电公司职工张超,在数九寒天跳进刺骨河水,勇救落水男童……
  文明之花绽放平原。与此同时,平原县也厚植文明沃土,让礼遇好人在平原大地成为常态。该县把“2017年度平原好人之星”的先进事迹做成展板,在和谐广场上展示一年;为部分事迹典型、家庭困难的“好人之星”提供一次健康查体,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联系银行推出“个人荣誉贷”新型信用贷款产品,让他们享受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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