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刘畅通讯员孔令锐)
2月20日,湖滨北路派出所接到某饭店员工赵某报警称,自己务工的饭店宿舍内发生了一起偷窃案,舍友们指认自己为小偷,希望民警为自己证明清白。民警在向失主林某证实情况后,对其同宿舍的四人进行了调查,结果却让民警哭笑不得。
春节期间,因餐馆正常营业,林某未能返回老家过年,其母亲前来探望并留下了300元“压岁钱”。今年27岁的赵某看着眼红,便趁林某外出时,在其枕头下翻到这笔钱并拿走。林某回来发现钱丢失,同宿舍的同事告知,当天看到了赵某在其床上翻找。林某并未将此事声张,但做贼心虚的赵某总觉得同事们在自己背后议论自己。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赵某抱着宿舍内没有监控、无凭无据的侥幸心理主动报了警。
在同事的指认和民警的审问下,赵某很快便承认了自己的偷窃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赵某被处拘留7天,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