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一男子服用“头孢”后饮酒身亡


  德州新闻网讯
  2月7日,记者从德州市120调度指挥中心了解到,庆云县徐园子乡刘贵村,一位村民服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后饮酒,不幸身亡。一个月的时间内,120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了11起因服用头孢后饮酒引起不良反应的求救电话。工作人员提醒,临床建议,服用头孢类抗菌药物一周内不得饮酒。
  2月6日15时30分许,庆云县徐园子乡刘贵村,一位60多岁的村民服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后饮酒,出现中毒症状后报警。半小时后,庆云县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到达现场开展急救,当时病人已中毒太深,嘴唇发紫,指甲变黑。不幸的是,该村民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称,该村民当天中午服用了头孢类抗菌药物,中午吃饭的时候又喝了酒。
  服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后饮酒出现中毒反应的案例并不少见。1月4日21时许,陵城区陵城镇于道口,一位市民报警称,他前一天服用头孢类抗菌药物,时隔一天又饮酒,导致过敏反应;1月20日,宁津城关帽杨村,一位村民服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后饮酒导致昏迷,送入医院治疗。记者从德州市120调度指挥中心了解到,一个月的时间内,120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了11起因服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后饮酒引起不良反应的求救电话。
  德州市120调度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说,头孢类抗菌药物和酒精结合,容易产生双硫仑反应,该反应一般在喝酒后8至10分钟出现,有时仅20秒后就出现,最慢的1个小时候后也会出现。一般情况下,症状的严重程度与用药剂量和饮酒量成正比,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及对乙醇敏感者反应特别强烈。患者的主要表现为面部发热、面色潮红、视觉模糊、头痛、恶心呕吐、血压下降、烦躁不安等。严重者会出现呼吸抑制、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等症状,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可能会导致休克甚至死亡。(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胡兵 通讯员 郭凌 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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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用头孢类药物一周内不得饮酒

  德州市120调度指挥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服药期间应阻断一切酒精制品,禁止饮酒。药酒不同服,不仅能避免毒性反应,也可避免降低药效。临床建议,服用头孢类药物的一周时间之内不得饮酒。
  德州市120调度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除了头孢类药物与饮酒这对坏搭档外,任何含有酒精的食物或药物都可能与头孢类药物引起双硫仑样反应。例如:酒心巧克力、乳酪与动物肝脏;药物中常用的藿香正气水、棕色合剂、“十滴水”等都含有一定量的乙醇。以上食物和药物都不能和头孢类药物、甲硝唑、华法林、达美康、肝素、低分子肝素等同服或同用,心血管疾病患者尤其需要注意。对于超敏感患者、老人、儿童等体质较弱者,在服用头孢类抗菌药物时,有时即使是外用擦拭酒精用于降温或者消毒,也有可能引起“双硫仑样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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