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6月18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为全面实行“河长制”,落实责任范围。市水利局设计勘察研究院自5月中旬开始,对我市12条重点河道、3条输水干渠、4条跨地市河道、3座水源水库开展全面排查工作。
据了解,本次排查范围为德州市河长制名录下12条重点河道、3条输水干渠、4条跨地市河道,以及3座水源水库。排查主要河渠长度1524.49千米,重点水源面积35.69平方千米。市水利局设计勘察研究院共四十余人分为六个组,针对水资源、河湖工程、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六个方面对现场河道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工作,排查方式包括现场采集、河湖测绘、水质监测、污染走访等。
截至目前,排查河道8条,共计260余公里,涉及到的县(市、区)为齐河县、禹城市、临邑县、乐陵县、陵城区、平原县、宁津县,排查过程中主要跨河建筑物为:桥梁160座,渡槽36座,涵闸24座,流入河道支沟较多,共计300余条。违法建筑38处,排污口20处,违法活动39项,污染源40多项。“在全面查清水资源、水污染、河道工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后,我们将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整治方案,为恢复河道生态系统、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提供可靠依据。”据市水利局工作人员介绍,相关部门将建立一河一档,制定相应措施。“河长制的实行将推动全力治水,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恢复水域岸线良好生态,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汤锦瑶通讯员李洪亮李耐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