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出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 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

    德州新闻网讯(王飞)“制定该办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激发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激情,支持和保护敢抓敢管、不谋私利的干部。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4月7日,德城区纪委副书记郭立海对该区出台的《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作出解释。
    据了解,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善攻坚克难、习惯于做“太平官”“庸懒官”等“不敢为”问题,德城区制定出台《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褒奖担当者。
    明确容错情形,精确问诊诊断。《办法》明确规定了干部在没有违规违纪或情节轻微、没有谋取私利、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前提下,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工作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一定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以及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受到非议等10种情形,可以予以减责或免责。
    坚持容错原则,精准判断把脉。按照“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总体原则,区分改革试错失误和违纪违法界限,在法纪框架、职责职权内实施容错免责。坚持做到“三个区别开来”,即把创造性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与不讲政治不守规矩、故意违背政策规定区别开来;把担当担责、创新创先导致的失误与盲目决策、以权谋私区别开来;把不可抗力、客观因素造成的损失与失职渎职区别开来。坚决防止消极腐败,防止容错变纵容、免责变庇护,防止出现将错就错的“错试”行为,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
    完善配套机制,精细对症施方。健全完善教育、约束、纠错、澄清和任用五项配套机制,既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又坚决防止借机搞法治“例外”、纪律“松绑”、作风“减压”。完善教育机制,防止因不了解相关政策和法纪而误闯禁区,让干部创业创新。完善约束机制,进一步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让干部心无旁骛。完善纠错机制,及时警示提醒有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的干部,让干部远离风险。完善澄清机制,对反映失实无违规违纪情况的及时反馈结果,让干部轻装上阵。完善任用机制,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识别、培养和使用干部,让干部干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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