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前五日发布防空试鸣公告。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其识别方法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由各级政府按统帅部的命令而定,由各级人防部门组织实施。当听到防空预先警报时,所有人员应镇静沉着,听从指挥,并立即采取以下防空措施:
参加各种防空专业队的人员应立即奔赴战斗岗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如果是白天,学校应立即停课,组织学生离开教室,按预先划分好的路线和位置,迅速而有秩序地进入人防工事。
分散在各处的人员,尽快地进入就近的人防工事。在行动过程中,注意扶老携幼,互相照顾,避免拥挤,以免堵塞工事出入口发生意外。
如果是在夜间,露天灯火要全部熄灭,门窗要挂上防空帘,手电筒要蒙上红布,不要暴露一点光亮,然后应尽快进入周围的人防工程。
正在街上行走时如果附近没有人防工程,要遵守交通秩序,不要乱跑,敌机进行轰炸时,应向敌机飞来方向的左右躲避,或迅速向矮墙、土坑、堤坝、坚固的建筑等旁边处隐蔽,不能隐蔽在有高压电线和易燃物品的地方。如来不及隐蔽,应立即就地卧倒,面部向下,捂住耳朵,闭上眼睛,胸部不要紧贴在地面上。
当听到解除警报信号时,人员可以走出人防工程,恢复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记者孙良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