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山东省德州市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补贴兑现工作。全市共补贴报废汽车1186辆,补贴资金1788万元,其中“黄标车”以旧换新882辆,补贴1473.6万元;老旧汽车以旧换新242辆,补贴资金252.4万元;农村客运车62辆,补贴资金62万元。
国家为拉动内需,扩大汽车消费,加快汽车报废更新,提高车辆安全环保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有效利用,自2009年6月到2010年12月实施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德州市经信委按照国家《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要求,会同财政、环保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建立密切协调机制,设立联合服务窗口,组织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对符合国家要求的以旧换新车辆有关信息进行系统录入,对相关信息进行细致审核,并按规定标准进行以旧换新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