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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2008-9-25 10:29:07 来源:德州新闻网--德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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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形之手”成为合作社健康发展的保障。图为陵县工商局工作人员指导合作社工作。

      近日,陵县东方蔬菜合作社为王二马、后寺、南李等十几个村庄生产的西葫注册了 “东方朔”牌商标。与该合作社的15户农民一样,在陵县,越来越多的农民如今有了一个新身份——“社员”。
    “30年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思想解放带来的巨大变革。今天,在新一轮思想解放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村改革发展的又一方向性、战略性举措。”陵县县委书记李世民说, “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高效农业和农民增收致富,不仅需要将看得见的资金、资源向农村集聚,更需要为农村注入无形的、充满活力的新生产关系要素。”
    “合作”生金
    陵县前孙镇张明福等3位饲养大户领办的同力畜禽养殖合作社成立于2004年7月,目前社员已发展到220多个,涉及河北省的东光、吴桥,山东省宁津、平原、德城等2省6县(区)。
    “当了社员饲养成本低。”李春青是冯家村的养殖大户。他喜滋滋地诉说一项项新变化:“我们用的饲料比市场价低20%至40%,去年一年我的2万多只蛋鸡和200多头猪仅饲料一项就省了2万多元。”去年,这个合作社供应140多吨预混料,饲料加上兽药,养殖户1只鸡1年能省1元,1头猪能省30元,粗略一算,全体会员增加收益近20万元!
    “通过参加合作社组织的活动,社员都成了通晓市场、身怀饲养技术的土专家,带动起身边的饲养户!”在合作社秘书长金丰奎家,一份会员档案显示,目前社员已发展到220多个,比成立初增加了87户。其中外县的96户,河北省的23户,分别占43%和10.9%。从会员档案上看,现在合作社存栏蛋鸡8万多只,存栏生猪1.6万多头。
    “农民专业合作社离不开农民经纪人和能人大户的带动,但合作社的主体必须是农民,受益最大的也应该是农民。”该镇党委书记郭磊介绍, “合作社就是要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助农民销、钱让农民赚!”
    不仅是富民
    作为农村新的基层组织形式,专业合作社在带给农民实实在在收益的同时,也成为发展规模农业、高效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合作社成立前,社员总是担心种的辣椒卖不出去,合作社成立后,我们与韩国客商签订辣椒供需合同,采取统一购进良种、统一生产管理、统一组织销售的方式,大大降低了辣椒种植成本,增加了销售收入,社员们的种植积极性也明显提高了。”近日,裕兴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姜立德高兴地对笔者说。
    该合作社成立前,辣椒种植业户均为单独经营,种植规模只有十几亩到几十亩不等,2007年11月,在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的协助和帮扶下,单门独户的种植户联合起来,成立了裕兴辣椒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对社员的辣椒培育实行统一要求,分散管理,对采摘的辣椒实行统一加工、统一品牌和统一包装,使辣椒价格由原来的每公斤10余元提高到20余元,销路也从原先的农贸市场零散销售发展成目前与国内外各大客商建立稳固的购销关系。目前合作社发展辣椒生产基地1200余亩,服务辣椒种植业户260余家,带动周边种植面积近万亩。
    一个合作社带动的是一个特色产业。陵县农办主任邱永军认为,合作社是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产物,同时又进一步推动了特色产业发展。 “陵县正在打造蔬菜、畜牧、木业加工、棉花加工等几大特色产业,这其中就离不开合作社的支撑。比如设施蔬菜,全县种植面积已达到10.5万亩,西葫芦协会、辣椒协会等协会和合作社就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市场竞争,农产品同样需要品牌。正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农民走上品牌之路。
    陵县东方蔬菜专业合作社于2007年12月26日成立,涉及陵城镇6个蔬菜专业村。该合作社以西葫种植为主,带动了二十几个村的西葫生产,种植规模1.299万亩,年总产量19.485万吨。合作社社长、高级农艺师郭云山说,近日,合作社为西葫注册了 “东方朔”牌商标,建立的万亩无公害西葫芦种植基地也通过了国家农业部食品质量检测,即将授牌。届时,该社成员种植的西葫芦将加贴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年销售收入将达到3.897亿元,实现利润390万元。目前,陵县农产品商标注册量已达30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品牌达到3个。
    当地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所产生的效应还表现在多个方面。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多年来严重弱化的村级集体经济随之崛起,从而为加强新农村建设乃至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抓手和基础。
    “合作”需要政府“无形的手”
    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随农村经济发展应运而生的。但陵县的经验表明,在合作社发展中,农民需要政府 “无形的手”,政府应该、也完全能够积极作为。
    没有产业基础,合作社就难以发展壮大。该县徽王庄镇党委书记侯军感慨说,正是政府规划并推进 “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为合作社提供了产业基础。比如,依托已成规模的葡萄种植,该镇2007年11月30日登记注册 “小康桥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现已发展壮大成为拥有社员35户,注册资金1.75万元的专业合作大社。
    发展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带动很关键。政府通过农业招商引入 “航空母舰”,不仅直接富民,也为合作社发展拓展了空间。陵县鲁丰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领头企业——山东鲁丰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肉牛屠宰、肉制品深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龙头企业,采用 “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既保证了公司所需的肉牛供应,又可带动周边农户年增加饲养量2万头,每头牛至少多卖400多元。
    “培植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陵县的经验是 ‘五个围绕’”,邱永军概括说, “围绕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开展工作;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引导创办;围绕发展思路和规范运作加强培训;围绕设施农业和产品收购给予扶持;围绕项目引进和对外合作强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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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人士提出:
    应从六个方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孙中华近日在杭州提出,将采取有效措施,从财政补助、金融支持及税收等六个方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孙中华是在杭州召开的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国际研讨会上讲这番话的。他说,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专业合作社,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尤其是地区之间与产业之间发展还很不平衡。从合作社内部来看,成员覆盖面还不够广,带动农户的能力还比较弱,经营规模还不够大,经营水平有待提高;从外部环境看,存在着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尚不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尚未出台等问题。
    孙中华表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应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努力改变支农方式,把合作社作为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二是应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中西部、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合作社,以及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专业合作社,如粮食、油料、生猪、奶业等方面的合作社,应优先扶持;三是应加快出台金融支持政策,尤其是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降低贷款门槛,采取动态授信、销售订单合同抵押等多种形式,为合作社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四是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凡是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合作社都应当享受,同时根据实践需要抓紧制定扶持合作社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应加大培训力度,培养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带头人,培养造就一支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队伍;六是应加强示范指导和典型宣传。 (据新华社)
    □任相国 石宝梅 许明星

责任编辑:崔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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