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百姓聚焦
为夺报纸摔伤责任谁负
2008-5-15 14:06:42 来源:德州新闻网--长河晨刊
【字体: 】 打印本稿】 【关闭


    编辑同志:我们单位订了多种报纸,从今年2月份起,我的一个同事经常将当天的报纸抢着个人先看。一周前,我在办公室看到送报纸的人来了,便走过去接收报纸,没想到那个同事从后边跑过来想夺报纸,送报人见状不知该给谁。这时,我想抢先一步夺报纸,不料拿到报纸后却摔倒在地。经医院检查,我的腿部肌肉拉伤。请问,我的医疗费该由谁负?经济开发区一读者
    读者同志:律师认为,尽管你的同事也想去拿报纸,但你也是自己为抢报纸摔伤的,你的同事和送报的人都没有过错。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赔偿的法律义务。
    本案中没有侵害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属于意外事件。当然,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你仍可与你的同事协商,由他(她)承担一部分医疗费。因为你的同事抢夺报纸的行为,也是诱发你夺报摔伤的间接原因。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你本人也存在一定过错,因此你的同事只能承担部分责任。至于送报的人,是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的。以上答复仅供参考。

 
高考体检摔伤 昏迷半月失语 (2008-5-7 11:16:11)
门前路上泼水 摔伤行人担责 (2008-4-16 10:30:55)
车身断为两截 车主当即摔伤 (2008-4-10 10:56:59)
超市免费购物车摔伤乘客 (2008-4-9 11:11:35)
长期不锻炼身体滑雪容摔伤 专业技能保护初学者 (2008-1-17 15:07:40)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德州新闻网 电话:0534--2562862 电子邮件:dzrbxww@dezhoudaily.net